男子將病亡母親尸體藏于家中冰柜7個月,以騙領養老金。7月17日,此案在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記者從庭審中獲悉,寶山區法院判決,男子吳某犯詐騙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退回(其母)公司的經濟損失。
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檢察院指控,經依法審查查明:被告人吳某于2019年4月為繼續獲取養老金,隱瞞其母親傅某已在位于寶山某小區家中病亡的情況,購置冰柜將傅某的尸體藏于冰柜內存放在家中。2019年11月2日,被告人吳某在上址被民警當場查獲,期間,其持有傅某領取退休金的銀行卡,騙領退休金共計人民幣2.4萬余元。被告人吳某到案后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經鑒定,吳某母親的死因系:在營養不良、腎上腺皮質腺瘤、高血壓病、糖尿病等疾病的基礎上發生多器官功能衰竭。
庭審中,吳某供述,其只在5月領取了母親的養老金4000元,剩下的沒有領取,當被問及為何不去領取時,吳某回答,這是因為“我懶呀”。當被問及自己如何看待自己的行為時,吳某又答:“好吃懶做吧。”吳某原為上鋼一廠工人,工廠在16年被企業買斷后,吳某便待在家中,沒有再尋找工作。據其描述“母親死后,我也有點不知道怎么辦了”,于是便想到隱瞞其母死亡事實,冒領養老金以獲取錢財。
寶山區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隱瞞真相,騙取養老金,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吳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依法從輕處罰。被告人吳某自愿認罪認罰,可依法從寬處理。綜上,寶山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庭審結束后,本案審判員表示,關于這個案件的爭議主要是在道德方面的譴責和評價,與一般人在親人過世后的行為有偏差。本次量刑中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考慮其認罪情節及卡內余額可以挽回損失,認定從寬從輕處罰,進行了公正的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