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告,自2019年10月1日起,家用燃氣器具和標定容積500L以上家用電冰箱納入CCC認證管理范圍,各指定認證機構開始受理認證委托,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停止受理相關生產許可證申請,已受理的依法終止行政許可程序。自2020年10月1日起,以上產品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未標注強制性認證標志,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3種燃氣具產品納入3C認證管理
廚電參考注意到,共有家用燃氣灶具、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燃氣采暖熱水爐等3種家用燃氣器具納入3C認證管理。
這3種產品的種類及代碼、產品適用范圍具體如下:
1、家用燃氣灶具(2401),適用范圍為“單個燃燒器額定熱負荷≤5.23KW的燃氣灶具”。
2、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2402),適用范圍為“額定熱負荷不大于70KW的熱水器”。
3、燃氣采暖熱水爐(2403),適用范圍為“額定熱負荷不大于70KW、*采暖工作水壓不大于0.3MPa、工作時水溫不大于95°C、采用大氣式燃燒器或風機輔助式燃燒器或全預混式燃燒器的、采暖熱水兩用的和單采暖的器具”。
燃氣具3C認證規則同時發布
廚電參考注意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在發布上述產品由生產許可轉為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公告時,同時以附件的形式公布了《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家用燃氣器具》。該規則自2019年10月1日起實施。
該規則指明,家用燃氣灶具、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燃氣采暖熱水爐的認證依據標準分別是GB16410、GB6932、GB25034.實施家用燃氣器具產品強制性認證的基本認證模式為:“產品檢測+初始工廠檢查+獲證后監督”。規則同時指明,“產品認證證書的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內,證書的有效性依賴認證機構的獲證后監督獲得保持。”